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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進入室內展館必須佩戴口罩,違者將被罰款,請民眾配合

2020-08-17

 

衛生局表示,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,民眾至台南市政府公告指定場所或參與活動,應配戴口罩;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、管理人或業者也應張貼戴口罩的防疫措施公告於明顯處,並確實戴口罩防治措施;經提醒、勸導仍不戴口罩者,應拒絕不配合者進入該場所。

衛生局也提醒,民眾及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、管理人或業者應配合相關防疫措施,若經稽查發現未落實措施者,勸導後仍未改善,將進行舉發程序開罰3000元以上、15000元以下罰鍰。